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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职称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1、员级职务: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级职务: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毕业,在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中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五年以上;
高级职务: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如需破格晋升,按地方政策执行。

二、办理程序
1、由代理单位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会商提出定职意见,填写《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登记表》和《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
2、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批。
3、属个人代理的,持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直接到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填写《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登记表》和《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批表》,经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后,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审批或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