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转入
1、由我中心开具商调函或由原工作单位开具行政、工资、组织关系,携带档案直接到我中心办理存档;
2、持调函回所在单位提取档案及行政关系介绍信和工资转移证;
3、存档人员携带上述才料来我中心办理存档手续;
4、由我中心工作人员审查档案;
5、按规定交纳代理费;
6、签订代理合同书。
二、档案调出
1、提供才料
由有人事管理权的用人单位开具调档函或当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开具商调函;
与我中心签订存档合同书(原件);
人事代理单位的存档人员办理调出,需代理单位出具同意调出的证明。
2、办理程序
持以上才料来我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原则上由本人前来办理档案调出,确需他人代办的,需出具由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及代办人的有效证件。